你如何看待““大葱毒死羊”案两名种植户获刑"事件?
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:事件回顾:
去年8月25日,山东寿光农民刘太原,捡拾蔬菜加工批发商倾倒的大葱叶喂羊,导致100多只羊死亡。经公安部门调查,这批大葱共5.2万斤,来自沈阳。寿光市人民法院以生产、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两名种植户有期徒刑7个月,并处罚金。

种植户获刑是罪有应得,但我们普通老百姓更关心的是有毒大葱,这次毒死的是羊,如果这5.2万斤有毒大葱流入市场,我们人吃了会怎么样?会不会象羊一样中毒而亡?想想都觉得这是一件可怕的事情!我们天天都要去菜市场买菜,你又怎么知道这菜是不是有农药残留?

“大葱毒死羊”事件中的大葱,经检测含有剧毒农药甲拌磷。据了解,早在2002年农业部就禁止在蔬菜、果树、茶叶、中药材上使用甲拌磷等剧毒农药。两名大葱种植户是不是明知故犯呢?如果是这样,那么他们就是故意投毒,法院量刑就太轻了。如果5.2万斤毒大葱流入市场被人们食用,会造成一个什么样的后果?现在想想真该感谢那100只死去的羊,是它们冒险试毒,以身洵国啊!

相关信息:2017年8月,北京青年报道了山东寿光几名养羊户家中百余只羊,食用大葱预冷库扔掉的葱叶后死亡一事。随后,寿光当地通报称,这批从沈阳运来的大葱,含有国家蔬菜禁用农药甲拌磷,并对“毒大葱”种植户立案进行调查。
2018年4月26日,北京青年报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,“毒大葱”事件中,种植销售大葱的两名沈阳农户近日在山东寿光市人民法院受审,两人分别因“生产、销售有毒、有害食品”和“生产有毒、有害食品罪”,获刑7个月和6个月。
看了报道,我不禁打了一个寒颤,既然羊吃了会死,那么人吃了呢?虽然看起来还不会死,但那也对身体健康造成多大的伤害啊!

那批“毒大葱”已经生产销售那么多了,也就是说很多人都吃过了,这其中可能就有你有我,那么我们所受的伤害该谁来赔偿?不该让生产销售“毒大葱”的人负责吗?即使他们负不起那么大的责任,也至少给他们起到震慑的作用,目前仅仅是几个月的刑期和赔偿死去的羊能够起到震慑作用吗?

我认为,如果菜农不知道那是违禁农药,那也应该追究生产销售违禁农药商的责任,不仅是判刑,而且让他们倾家荡产。这才能起到真正的震慑作用。
其实,很多菜农使用违禁农药,应该不是他们不知道,而是他们觉得不会一下子死人,所以怀着侥幸的心里继续使用。他们为什么能昧着良心,为了那一点蝇头微利就铤而走险呢!那就是惩罚机制不足以震慑他们的利益驱动。

现在我去买蔬菜都有挥之不去的阴影。我们普通老百姓每天都要买蔬菜,可是那些绿油油的蔬菜,我们如何判断出是否农药超标,是否有毒?既然我们肉眼无法判断,那该如何保证我们的食品安全?是不是以后我也养只羊,先让羊尝试确定安全再吃呢?在食品安全面前,其实我们老百姓真的很无奈。

只有从源头上严厉打击那些违背良心、违法从事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的黑商,才能还我们一个健康的餐桌。而体现出严厉打击的力度,必须要有足够有震慑力的惩罚机制。目前我觉得我们的惩罚机制还不够有震慑力,大家觉得呢!
我是分享美食、乡村趣事与土特产的农村姑娘虎妈。关于“大葱毒死羊”我来说说看法:

日前,颇受争议的“大葱毒死羊”案,备受关注。因山东寿光百余只羊食用来自沈阳的“毒大葱”后死亡,而大葱的种植户被判刑6个月,赔偿羊农户18.8万,罚8万的处罚。

大葱的种植户且喊冤?山东的蔬果种植农户也喊冤?而农民也集体喊冤?为什么都喊冤?
先说这大葱的种植户,他为什么喊冤?
为了种植的这100余亩大葱有个好的收成,不得不用一些防止病虫的农药,然而,卖农资的老板告诉说,有一种农药用了百虫不侵,便欢喜地用了这甲拌磷。谁成想,尽害死了羊?不冤吗?是卖农资的把这甲拌磷卖给他的呀。而这农资老板的毒药又是从何而来?真正生产这毒药的厂商又在哪里?追溯源头,大葱的种植户确成了替罪羊。
山东的蔬果种植农户为什么也喊冤?
这幸好是羊吃了大葱,要是人吃了,那还得了?现在呼吁,山东地区的果蔬不能再买来吃了。
山东的蔬果种植户却说,不能因为一棵‘毒大葱’,让我们被黑锅呀。
这时,农民集体都出来喊冤了,一颗老鼠屎坏一锅粥,农民伤不起呀…..

虎妈你又在扯蛋了,你不也是农民吗?
是的,正因为虎妈是农民,才不得不说,农民伤不起。一年辛苦的劳作就指望一亩三分地的收成。可是,种植的果蔬常常会被滞销,甚至不得不忍痛倒掉,而消费者购买的价却不低,还常背负着‘一颗老鼠屎坏一锅粥’,这到底谁的错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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